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方志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所属财政补助类事业单位(哈尔滨市方志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
市地方志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哈尔滨市方志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
专业、学历、人数:
历史专业统招硕士学位研究生2名
俄语专业统招硕士学位研究生1名
日语专业统招硕士学位研究生1名
计算机专业统招学士学位本科生2名
无专业限定统招学士学位本科生3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活动策划能力,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安排;
2、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沟通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两年以上翻译工作经验的外语专业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在一定时间内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法律规定其他情形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岗位和范围